【刑辩】张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 【报逋后取保候审】

发布时间:2021-5-18 15:21:30浏览:2979

【办案律师】董志强 律师团队

【基本案情】张某某时任某互联网公司程序员,任职期间根据老板安排,为第三方提供技术帮助,后被第三方利用实施诈骗犯罪活动。2021XXX日,张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南京市公安局XX区分局刑事拘留。

【办案经过】张某某于2021年XXX日被刑事拘留,案发后其家属第一时间聘请其他律师介入案件,公安机关明确告知不同意取保候审,案件办理效果不尽如人意,其家属十分无助,内心很是恐慌、焦虑,在此情况下其家属经多方打听慕名找到律师团队,希望我律师团队能够在黄金救援期内(刑拘37日内)将张某某取保出来,救救张某某,家里孩子刚上幼儿园,家里老人身患重疾,张某某是家里的经济和精神支柱,如果张某某不能取保整个家就散了,天就塌了。

关键时刻,我团队临危受案,接受委托,但由于接受委托时拘留期限已过半,时间非常紧迫,留给我们的时间并不多,我们立刻成立专案组研究案件,并第一时间会见张某某,在了解了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我们仔细分析了案情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张某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为了能够增加取保候审成功率,立刻其家属沟通退退赃事宜,为取保候审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案件情况并做好取保候审准备工作,但公安机关在拘留期限仅过半且在周日就将案件火速报送检察院逮捕。我律师团队坚持认为张某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取保。我律师团队在报逋后第一时间联系承办检察官,表达了我们的辩护观点,并提交不予批准逮捕建议书,据理力争,经过沟通交流,最终检察机关在充分研究案件事实、法律依据以及我律师团队建议的基础上,采纳了我律师团队意见,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我律师团队接受委托时拘留期限已过半,我们需要在短时间内会见嫌疑人、约见承办警官掌握案件事实,加上公安移送报逋迅速,更是加大了取保的难度,但我律师团队基于专业、经验,始终坚持认为张某某可以取保,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在关键时间节点及时跟进并采取有力措施,最终取得成功!取保候审不仅为案件开了个好头,更为关键的是为案件后期走向奠定了良好基础。

【案件结果】报捕后检察机关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对张某某取保候审。